2008年11月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黑心肥”坑农 “黑心商”受罚
周恭敏 彭波 陈锦

  本报讯  氯化钾化肥标注的氧化钾含量≥60%,经检测却只有0.16%。日前,临海市工商局对销售上述假冒化肥的杨某等13户化肥经销商分别处以1万至9万元不等的罚款。
  2008年5月底,临海市工商局、临海市消保委连续接到农民投诉,邵家渡大路王村的席草田在使用了标有“中化”牌字样的氯化钾后,长势却比往年大幅减缓,严重影响亩产量。村民怀疑在当地农资市场上购买的氯化钾是假冒伪劣产品。
  临海市工商局、临海市消保委立即对涉案的问题氯化钾进行了现场封存和抽样送检,并对当地农资市场进行了地毯式检查。根据检测结果显示,这批化肥的氧化钾含量仅为0.16%,远低于外包装标注的≥60%。专家指出,这样的肥效,甚至不及土壤自身的养分高。如果农作物施用了这种“黑心肥”,非但不会起到增产的功效,反而很可能减产。
  执法人员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,这批问题化肥均由临海农资经销商杨某提供。据杨某交代,该批氯化钾分别销往临海各乡镇、街道的13家较大的农资经营站点。经查明,有六十余吨的劣质“中化”牌氯化钾流入当地市场,涉案金额达二十余万元。
  在工商、消保委的调解下,当地农资经营站点赔偿购买问题氯化钾的37位农民共计38700元。 杨某等人也受到相应的惩罚。